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固废”、“危废”、“危险化学品”这些术语。它们之间有何区别与联系?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又需要注意什么?本文带你一文搞清,建议收藏备用。
一、基本概念
- 固体废物(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简言之,就是“废弃的固体或半固体物质”。
- 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废属于固废的一种,但因其具有危险特性,管理要求更为严格。
-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不一定是废物,它可以是生产原料、产品、中间体等。
二、三者关系与区别
(1)包含关系:危废是固废的子集,但固废不一定是危废;危险化学品与固废/危废存在交叉——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可能成为危废(如废弃的剧毒化学品),但危险化学品本身不是废物。
(2)管理重点不同:固废管理侧重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危废管理实行名录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等,全流程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管理侧重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储存使用安全等。
(3)法律依据不同:固废/危废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要点
危险化学品经营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活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贮存设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tc. 需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经营方式:包括带储存经营和不带储存经营(仅限票据交易)。带储存经营的许可条件更严格。
- 禁止行为:禁止向未经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禁止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 储存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 法律责任: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固废、危废、危险化学品是三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企业应准确识别自身的固废、危废和危险化学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管理要求。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防范安全风险。建议收藏本文,随时查阅。